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期为五年,因为主席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主席就职为止,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主席、副主席就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