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离婚女方答辩如下:
1、根据准备的充分的证据,给您具体的要陈述的事实提供有力的证明;
2、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在情绪上要理智;
3、集中倾听对方的陈述,抓住对方漏洞或证据薄弱的地方。
答辩必须针对起诉状提出的诉求答辩,否则法官不会予以采纳。若能够通过答辩反驳对方的,可以有效保障自己的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