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申报流程
1、打开地税系统,点击用户密码方式登陆,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登陆;
2、页面会跳转到“地税电子办税服务厅”;点击“申报缴纳”;
3、页面跳转到“纳税申报”,点击“非核定税种申报”后面的“申报”;
4、页面会弹出“通用申报(非核定税种)”,征收项目选“印花税”;
5、征收品目选择“购销合同”,再点击“填写申报表”;
6、填写完之后,把页面拉到最右边,“本期应补(退)税”表示的是要交的税金,核对是否正确;
7、核对无误后,点击页面最下面的“申报”;
8、页面会跳转到确认表,再次核对;
9、核对无误后,点击页面最下方的“确认”;
10、点击“确认”后,页面会跳转到扣款界面,点击最下方的“缴款”进行税费扣缴;
11、点击“缴款”后,页面会弹出“缴款回执”,“税库银返回码信息”为“处理成功”则表示,印花税申报及扣缴成功。
印花税 纳税申报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售报告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十三条
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