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是有限责任企业的一种类型,全部注册资金由一个人承担。个人独资企业,其法律人格在本质上没有与本人分离,企业被撤消后,其关系仍然受法律保护,可以提起诉讼。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所以它的债务在它被注销后应该是转移给投资人的,根据权利义务的相应原理,债权也要转移给他。这要分情况:1、个人独资企业的所得如果用于家庭使用的话,应以其家庭财产偿还债务;2、如果个人独资企业不用于家庭使用,则以其个人出资额对债伤承担责任。民法规定,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所以,债权人可以在两年内主张其权利。应进行清算,清算期间,以清算组名义形式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二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二)所欠税款(三)其他债务。
第三十条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三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