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二)负责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负责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计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有关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四)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定全市城乡就业发展计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创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五)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统筹社会保障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六)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七)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八)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牵头推进全市职称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计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扶贫工作。(十)负责全市劳动用工的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完善工伤保险制度,落实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办法,把安全生产教育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条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第九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