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军队转业干部
军队转业干部,是指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是否可以缴纳社保
按照地方规定缴费,城镇职工按照城镇职工缴费,灵活就业按照灵活就业缴费。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含处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的军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一)达到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的;(二)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三)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军队正常工作但能够适应地方工作的;(四)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条 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养老、失业保险问题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应当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9号)、《失业保险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8号)等法规的规定,依法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其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