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发生轻微伤害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如下:1、在道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的,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事故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2、立即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在获得保险公司报案号后,填写《协议书》;3、到全市任何一家“服务中心”拆检定损。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到达“服务中心”,应征得承保公司同意,并按约定时间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