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应填写“单独申请表”,并至所在的村委会盖章;2、村委会盖章后,前往户籍管理派出所部门警察签署意见:有时需要由所长签字,此时需要携带身份证和原始户口,以及财产证书或土地证书;3、经审批后,派出所户籍办公室工作人员办理一本新的户籍簿。众所周知,如果当事人想要办理离婚手续,他必须携带家庭账簿。实际上,携带家庭帐簿的目的是解决离婚后的个人账户问题。
一、离婚后孩子户口迁移问题如何处理?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的,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3、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根据情况不同,会有差异)
4、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5、《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二)诉讼离婚
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则需要:
1、先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证明书可以是原法院经办人签署书面意见加盖法院印章或业务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上签署准予迁出意见,再将准迁证交迁入地派出所即可。
二、分户的流程是什么?
符合分户要求,需要必要的文件证明如下:
1、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基本上地区都要先经过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2、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时需所长签字),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3、等审核通过之后,请派出所的户籍办工作人员拉一本分户之后的新户口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第一款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