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异地警察带走不一定是非常严重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的。因为如果涉嫌到刑事犯罪的话,那么可能会对此进行侦查,所以会存在着拘留或者是逮捕的措施,但并不意味着就一定存在犯罪的行为。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被拘留的,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被警察用手铐带走严重吗被警察用手铐带走严重。一般情况下,非常严重。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只有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1、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2、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警察被停职严重吗停止执行职务意味着制止、查处人民警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公安机关实施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的规定》第二条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是为制止、查处人民警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预防事故,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在必要时采取的行政措施。第三条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的措施:(一)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和领导的决定、命令或者违抗命令不服从指挥,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二)涉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的;(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情节比较严重的;(五)涉嫌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的;(六)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造成严重后果的;(七)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造成恶劣影响的;(八)接受当事人及其亲属或者代理人请客送礼,数额较大,造成恶劣影响的;(九)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应聘、受雇于任何个人、组织搞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听制止的;(十)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十一)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有必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的。第四条停止执行职务的期限为十五天至三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