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牙是否属于医保报销范围
补牙属于医保范围。牙科纳入医保范围的主要是:
1、补牙(包括基本材料、治疗费);
2、拔牙;
3、治疗牙周病、牙龈炎等牙病发生的费用。
补牙是否属于医保报销范围
牙科纳入医保范围的主要是:1、补牙(包括基本材料、治疗费);2、拔牙;3、治疗牙周病、牙龈炎等牙病发生的费用。而不能用医保进行报销的项目是:1、镶牙;2、烤瓷牙;3、洗牙;4、牙齿矫正;5、种植牙;拔牙,补牙等都属医保范围。但镶牙、洗牙等都不属于医保范围。如果是治疗性质的,如拔牙在医保报销范围,装牙就不是了。
医保报销范围
第一,就医购药的地点是有规定的。在医保规定的的医疗机构和药店就医、买药可以报销。除此之外参加医保的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费用也是可以报销的,要注意是急诊,即危急重症,必须马上抢救的情况。第二,购买的药品也是有范围限制的。只有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里面的药品,才可以报销,甲级药物全部报销,乙级药物部分报销,丙级药物不能报销。第三,参与治疗的项目也有要求。只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的才可以全额报销,或者部分报销。比如说你去眼科医院配眼镜,做近视手术等等,是不符合报销标准的。第四,服务设施也有规定的范围。只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的标准范围,才可以报销。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和急诊、门诊留观床位费。像是护工费、膳食费之类的,是不能报销的。
眼科医保报销范围
一般在门诊检查不能报销,报销一般都需要住院,医保报销的范围仅限于医保目录上的药品、检查、治疗方式、标准内的住宿费等。另外还要看医院的制度,医院不同制度不同,可以咨询就诊医院的医生。
辽宁医保报销范围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4)膳食费;(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