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补办银行银行卡,卡号是会变的。主要是为了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如果卡号相同,那么将威胁到新卡的安全性问题。所以不管是借记卡还是信用卡,只要是补办新卡,卡号都不会保留原先的卡号。新卡开始使用后,旧卡就完全作废了,并且旧卡中的余额、以及相关的业务会自动变更到新卡上。
【法律依据】: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商业银行开办银行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开业3年以上,具有办理零售业务的良好业务基础;
(二)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指标,经营状况良好;
(三)已就该项业务建立了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明确的内部授权审批程序;
(四)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相应的管理机构;
(五)安全、高效的计算机处理系统;
(六)发行外币卡还须具备经营外汇业务的资格和相应的外汇业务经营管理水平;
(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 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 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