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离婚时分割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如果婚后买房是夫妻共同出资的,不论产权登记在哪方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市场价值计算,由取得房子的一方给未取得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的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的,对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割,对于一方父母出资部分可以协商处理。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一、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是否属于共有财产要分不同情形来区别对待处理:
(一)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二)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夫妻双方共同还款,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归登记方所有,但剩余债务由登记方偿还,之前夫妻共同偿还的部分未登记的一方可以向登记方追偿。
(三)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结婚前买的房子算不算共同财产
结婚前买的房子不一定算共同财产。
一般情况下,如果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共同出资的,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都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而婚前房子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之前。但是如果只是婚前付了首付,婚后一起还贷的房子除外。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