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勘察设计合同承包人有什么主要义务
勘察设计合同的承包人有下列主要义务:按照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质量要求向发包人提交勘察设计的成果;负责设计修改,参加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及时通知勘察人、设计人检验等。
哪些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可以直接发包
下列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直接发包:(一)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二)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发包方不得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风险提示:发包方可以将整个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发包给一个勘察、设计单位;也可以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分别发包给几个勘察、设计单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
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委托可以采取什么方式
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委托可以采取下列方式:直接委托或者竞选委托的方式,而竞选委托包括公开竞选和邀请竞选;或者委托人也可以采取就一项或数项事务进行特别委托的方式,或采取概括委托的方式。
什么样的合同属于无效,勘察设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
无效合同类型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及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4)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第七百九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