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不需要,去新疆旅游需要办理边防证:
1、霍城县-霍尔果斯口岸
2、塔城市-巴克图口岸
3、察布查尔县自治县-都塔拉口岸
4、布尔津县-喀纳斯湖
5、吉木乃县-吉木乃口岸
6、青河县-塔克什肯口岸
7、哈巴河县-阿黑吐别克口岸
8、昭苏县-木扎尔特口岸
9、博乐市-阿拉山口口岸
10、奇台县-乌拉斯台口岸
11、乌恰县-吐尔尕特口岸
12、喀什市-塔什库尔干自治县
13、塔什库尔干自治县-红其拉甫口岸
14、巴里坤自治县-老爷庙口岸
15、阿勒泰市-红山嘴口岸
16、阿克陶县-阔勒买口岸
17、布尔津县-喀纳斯口岸
18.新藏线(叶城-狮泉河)
【法律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边境地区是指陆上与毗邻国家接壤的我区县(市)行政区域。边境管理区是指在边境地区划定一定范围并予以公布,实行特殊管理的区域。包括沿国(边)界的乡(镇)、农牧团场管辖区域及边境地带、口岸、边境通道、跨境经贸合作区、边境特别控制区、边民互市贸易区(点)、旅游景区(点)等区域。
边境地带是指紧靠国(边)界线两千米以内的区域,但距国(边)界线最近处不得少于二十米。
第四条 自治区以及边境所在的州、市(地)、县(市)建立党政军警兵民协调联动的管控机制,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边境管控工作,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定期研究解决有关边境管控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