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鉴定在公安局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后去做。当我们遭受到伤害,属于轻伤并且想要通过轻伤鉴定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时候,我们就应该知道被他人伤害造成轻伤后,应该报警处理,公安局应当24小时内公安局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一、做伤情鉴定需要本人到现场吗
在行政或者刑事案件,由警方出具委托书,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公通字[2005]98号)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二、刑事案件伤情鉴定的期限
刑事案伤情鉴定时效是七天。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依照国家有颁布的人身的伤情鉴定的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以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该在受委托那天开始24小时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暂时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该在受委托之那天开始攥起7天之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