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在线提交报名表。登陆市出租汽车管理处门户网站,点击进入从业资格考试首次报名,填写真实信息,上传照片后提交,打印报名通知单。
二、审核确认。申请人持报名通知单于5个工作日内按通知单上要求,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二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到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进行审核确认;审核不合格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三、打印准考证。审核通过后,登陆门户网站进入从业资格证考试准考证打印界面输入个人信息及序号打印准考证。
四、参加从业资格考试。申请人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考试。
五、考试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公布考试成绩。
六、从业资格证发放。对考试合格人员,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八条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月组织一次考试。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
第九条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