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丢了也是可以办理结婚证的。当事人可以拿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然后拿户籍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经审核通过予以发放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一、结婚登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二、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流程是什么
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流程如下:
1、男女双方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文件材料;
2、双方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提交上述文件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一、结婚登记的条件如下: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
2、自愿结婚;
3、不能近亲结婚;
4、均无配偶;
5、未患不宜结婚的疾病。
二、领结婚证要注意:
1、双方必须完全自愿;
2、确认双方的户口簿是否有带;
3、如果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丢失的,那么要先到当地户籍管理部门补证;
4、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准备一份。
总而言之,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持有身份证和户口本,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血亲关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申请结婚登记时,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在场。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会认真审查男女双方的结婚申请,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在指定项目进行医学鉴定,经认真审查,登记婚姻登记机关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出具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