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在征地中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律师回答
摘要: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承包方享受待遇和征地补偿,出嫁女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也享受补偿款。未迁移户口属于本村村民,不交回土地。迁入男方村内的情况需具体分析,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可享受补偿。迁入设区市转为非农户口无补偿。出嫁女未迁移户口属于本村村民,不减地。
二轮土地承包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实行“增人不增地,享受本村所有待遇,即享受征地拆迁补偿。在男方地方未重新取得新的土地情况下,娘家村委会不得收回其土地承包权。
出嫁女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出嫁女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话,也属于征地补偿款的。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不享受本村村民所有待遇,土地要被收回,那么,在原村土地需保留。根据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意见的通知》指出,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出嫁女户口迁入男方村内的,但在此村未重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00〕11号),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在征地过程中市不享受土地补偿款的。
出嫁女户口迁入男方村内。出嫁女迁入男方村内的话,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在征地过程中,享受土地补偿款。
出嫁女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出嫁女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是没有任何土地补偿款的。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包期内,对进镇落户的农民,可根据本人意愿,保留其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也允许依法有偿转让。即,出嫁女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其法律规定是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即转为非农业户口不属于本村村民
出嫁女户口未迁移,是有补偿款的。如出嫁女户口迁入男方村内。出嫁女户口未迁移的话,是属于本村村民,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承包方不交回的、减人不减地”。即此种情况遇到征地拆迁时,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
延伸阅读
结语:在土地承包延长期30年的政策下,出嫁女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情况下,享受征地拆迁补偿款。根据相关法规,若出嫁女户口未迁移,仍属于本村村民,不需交回土地承包权。然而,若出嫁女迁入男方村内,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承包期内,若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则可享受土地补偿款。而若出嫁女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则不享受土地补偿款。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时,需交回承包土地的经营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修订):第四章 治 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承包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农村土地的,在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应当包括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责任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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