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交车紧急避险造成事故的公交车方一般不承担责任。根据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_x000D_
【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_x000D_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_x000D_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