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家人被拘留了怎么办
1、当事人被拘留的,亲属可以按以下情形处理:
(1)、家属应当确认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的,会移送到看守所执行,亲属可以去拘留所会见当事人。如果刑事拘留,家属可以了解犯罪人涉嫌的罪名、被关押的地点、办案负责人所在单位和办案人的名字等。
(2)、到被关押的地方送去衣物、钱款等。根据不同的季节选择合适的衣物,不能有扣子、拉链等。可以在犯罪嫌疑人的账户上存入一定的钱款,用于购买日常所需。
(3)、家属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为当事人通信和了解案件。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
二、不服行政拘留处罚的怎么办
1、不服行政拘留及罚款等处罚有法定救济渠道
对于行政拘留及罚款等处罚不服的,当事人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程序提出诉求、维护权益。
正确的维权方法是按照决定书尾部的提示,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不服处罚决定,是否能拒绝接受决定书及送达回执
拒绝接受决定书及送达回执是没有什么用处的,公安机关照样能执行该处罚决定。
对于拒绝签字、盖章或者捺指印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将在附卷决定书或送达回执上注明,或请见证人签字证明,不影响拘留、罚款的执行。如拒绝接受决定书及送达回执,因为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自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没有签字,要证明什么时候知道具体行政行为,有一定的难度。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