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户口迁回农村流程如下:
1、迁入地的居民或村民委员会同意接纳其入户,并且与其签订接收协议或出具接收证明;
2、持接收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其本人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
4、持迁移证、身份证再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一、户口迁回农村的条件如下:
1、原户籍属农村,退休后迁回,如果农村还有以前留下来的房屋,同时还会继续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权;
2、在农村生活,但户口在早年迁出,需要提供直系亲属,或者是提供农村的房屋房产权及承包地的相关证明;
3、夫妻双方一方为农村户口,一般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在城里没有固定房产和固定职业的,想要迁回农村就需要提供无业证明,和双方的结婚证,同时还需要其中的一方户口现在是在村集体所在地;
4、属于自理口粮的非农业户口人员。
二、迁入农村户口的材料如下: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村民小组同意接收证明;
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须提交《毕业证》、《失业证》;
5、夫妻投靠的须提交《结婚证》;
6、投靠父母的须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和《未婚证》。
综上所述,居民户口迁回农村需要按照签订接收协议、到原籍派出所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等手续进行办理,另外还需要满足原户籍属农村,退休后迁回或者夫妻双方一方为农村户口等条件,否则户口不能迁回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