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独资企业的定义
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古老的企业形式,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商业经营中,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
个人独资企业法于1999年8月30日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该祛共6章48条。该法第2条规定的独资企业的概念是: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二、个人独资企业一般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要有自己的名称。但是名称中不能使用“有限”或“有限公司”字样.在登记是也不能使用“公司”二字,以与公司区别开来。
(二)投资人要申报其必要的与开办企业规模相当的经营资金,该资金不是注册资本,是经营必须的条件。
(三)应有必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四)有相对满足其经营业务需要的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