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相比于一些大型企业,小公司的规模通常较小,税务关注度也会相应减少。税务局一般不会对小公司进行频繁的税务查验,但这并不意味着小公司可以不合法申报纳税或者违反相关税务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所有纳税人都有义务按照规定的税率和税基自行计算税额、申报纳税,并且承担自行纳税的全部责任。因此,无论公司规模大小,都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申报纳税。另外,由于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征管职责时主要考虑到效率和成本的问题,小公司的税务申报情况得到的关注度相对较低,但并不代表税务机关不能对其进行税务查验和监管。如果小公司的纳税情况存在问题或者被举报,税务机关仍会根据相关规定开展查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纳税人在前款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