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把别人车撞了不赔的后果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涉嫌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受害人如果向法院起诉,法院生效判决作出后,肇事者仍不履行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进入执行程序,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和其他消费,还可能会被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二、发生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时,索要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
1、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2、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1)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3)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3、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1)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4)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5)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