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夫妻生了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子女不满十六岁的;2、夫妻收养子女后不再生育,且收养的子女不满十六周岁;3、夫妻原计划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一个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岁的;4、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岁的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