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自首制度,属于我国刑法量刑制度中的一种。一般来说,根据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伤二级如果有自首情节,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范围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该项制度的规定,有利于贯彻我国刑法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这是我国在刑法上保障行为人正当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之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