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管制与缓刑有以下的区别:1、管制是一种刑种,一旦罪犯被判处管制的话是必须立刻交付执行的,而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只是一种考察方式,其刑罚没有实际执行;2、缓刑和管制的都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执行的,但是管制期间未经过执行机关批准的话是不能够行驶言论、出版、集会等自由的权利;3、管制期满后,行为人不再受到刑罚的约束,但是缓刑期满的,仍然会受到刑罚的约束,要是罪犯再犯罪的,会执行原判刑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