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户口本属于国家公安机关颁发的证件,如果买卖,使用假户口,使用一旦被发现,根据违法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情节轻微的,依据治安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据刑法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假报户口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