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政策这个主要是针对于一些贫困家庭来准备的,只要自己满足政策的规定,那么就可以提交自己的申请,那么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只要自己是属于困难户的话,就可以随时向村里面进行申请,没有一些时间规定。
(一)申请、审核和审批。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一般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也可受理申请。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了解其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并结合村民民主评议,提出审核、审批意见。在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时,申请人家庭按国家规定所获得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以及教育、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奖励性补助,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具体核算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二)民主公示。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内容重点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申请情况和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民主评议意见,审核、审批意见,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对公示没有异议的,要按程序及时落实申请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处理。
(三)资金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也可以在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基础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难程度和类别,分档发放。要加快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通过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及时地将最低生活保障金支付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账户。
(四)动态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调查了解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并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续。保障对象和补助水平变动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示。
起,国家将全面严查假贫困户,这些地方已开始了!
国家都非常关心农村贫困群体。一些农民,因为身体残疾、疾病、孤儿、无人养老等原因,成为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国家从生活、工作等方面给予金钱、物资等方面的补助。
二、扶贫
扶贫是保护贫困户的合法权益,取消贫困负担。政府帮助贫困地区加大人才开发、完善农民工人才市场。临时工基本待遇,建立发展工农业企业、促进生产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对贫困农村实施规划,旨在帮扶贫困户生存和扶助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变穷困面貌。截至2015年底,我国还有5630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以下统称贫困县)和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多数西部省份的贫困发生率在10%以上,民族8省区贫困发生率达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要提出自己的图片制作申请的话,那么这个需要自己到村里面询问一下当地的政策,这个扶贫政策,只要自己是满足条件的话,就可以立即申请,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