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是出资方一方的个人财产。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子,是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3、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的房子,,一般算夫妻共同财产。4、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双方名下的房子,则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5、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被认定夫妻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