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不对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签字,也不会对其效力产生影响,只要在送达行为人手里的时候注明就好了。如果对处罚有异议的,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是行政复议。在行政处罚书上可以不进行签字,但是所要受到的处罚还是一样的,不会因为没有签字就不受到处罚。
一、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时限是多久?
1、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时限是七天
(1)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交由当事人;
(2)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七日内送达,即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作出后七日内交付邮寄、进行委托送达或者公告送达。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2、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