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借壳上市”和“买壳上市”的不同点
是否获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不同
借壳上市的企业已经拥有了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买壳上市的企业首先需要获得对一家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取得控制权的方式不同
借壳上市的企业一般需要通过资产置换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由“壳”公司向资产出让方支付收购款;
买壳上市的企业一般是由收购方出资收购一家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由收购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资金。
资本运作手段方式不同
借壳上市的一般做法是:第一步,集团公司先剥离一块优质资产上市;第二步,通过上市公司大比例的配股筹集资金,将集团公司的重点项目注入到上市公司中去;第三步,再通过配股将集团公司的非重点项目注入进上市公司市实现借壳上市。
买壳上市可分为“买壳--借壳”两步:先收购控股一家上市公司,然后利用这家上市公司,将买壳者的其他资产通过配股、收购等机会注入进去。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收购人自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起60 日内,未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收购人应当在期满后次一个工作日通知被收购公司,并予公告;此后每30 日应当公告一次,直至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