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保候审是可以坐高铁的,但离开居所的市、县需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并保证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至于批准以后用什么交通方式是无限制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
取保候审是不会留下案底,但是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被告人有罪的会留下案底的。案件一旦产生,就不能消除,会永久记入犯罪分子的档案里。同时案底还会对罪犯的配偶、父母、子女产生一定的影响。
取保候审的流程主要是: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律师提供申请人身份证,书面申请书、授权委托书等提交申请;
2、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在不同阶段受理申请;
3、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4、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