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是指政府为低收入、贫困家庭提供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旨在保障这些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缓解其经济压力。
一般情况下,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低保:
1.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 家庭无自有房屋、无车辆等财产;
3. 家庭成员有病残、重度残疾等情况,需要长期医疗、康复、护理等支出;
4. 家庭成员中有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失业人员等。
不同地区和政策规定下的低保申请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申请条件可以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进行查询和了解。同时,在申请低保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证明家庭收入情况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家庭成员的工资单、社保卡、医疗证明等。
对于申请对象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保障:
虽符合上述保障对象的规定,但家庭日常实际生活消费明显高于其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的。 家庭有非生活必需品,如电脑、移动电话、摩托车、汽车和养有宠物的。 家庭人均月收入虽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其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的,经两次以上介绍就业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