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一、离婚后孩子改姓是不是需要父亲同意
离婚后,孩子改姓需要父亲同意。
离婚后孩子改名字的手续是:
1、未满18周岁的人申请变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2、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3、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二、夫妻双方离婚孩子可以改姓吗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是否可以改姓,要看双方是否已经达成一致意见。离婚双方没有经协商,或者协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会拒绝受理。一方由于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办理孩子姓名变更的,如果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会进行恢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