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拘传和取保候审对人身自由并不严格限制。指定住所监视居住一日可以折抵刑期半日,拘留一日可以折抵刑期一日。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应在24小时内送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