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能不能领养孩子?
未婚可以领养孩子,但是有相关条件限制:
一、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二、有配偶者领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三、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四、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五、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登记。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慈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后收养继子女,可以不受该限制。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为了保证被收养的小孩儿能够健康快乐地长大,受到正常和优质的教育,我们要求收养人必须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条件。从最基础的经济条件到精神调节到家庭状况以及生活习惯,到都是有严格要求的,我们要确保孩子可以在一个健康快乐的环境当中长大。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这也是为了保证孩子在被收养之后的身心健康考虑。以免患上收养人一样的疾病。什么样人在收养的时候,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医疗证明来证明自己没有相关的疾病之音,符合了这样的条件,收养机构才可以允许其收养儿童。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也就是说小于30岁的人满足其他几项条件也没有办法收养儿童。法律认为30岁以上的人,不管是经济能力还是精神能力,都足以照顾一个小孩儿。只有这样才能给小孩儿提供一个更好更优越的环境。
对于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根据第一千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