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泉州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办理指南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律师,今天律师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
办理条件:
除法律规定的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外(五种情形指: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解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凡持有泉州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申报材料:
1、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直边正面免冠2寸彩色半身证件照片(详见“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相片标准”)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一份。
3、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4、国家工作人员请索取《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须知,并按规定提交政审意见。
5、团队旅游还须交验指定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游费用的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只受理经本人提出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申请,但下列情形除外:
(1)未满16周岁儿童,可以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
(2)已满60周岁老人,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3)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赴港澳地区个人旅游的,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上述情形中,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前台受理---后台补录---审核审批---签发。
数量限制:一本
办理期限:新证申请:15个工作日;签注申请: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
2.二次有效签注,40元/项次;
3.一次有效签注,20元/项次。
受理地址:
丰泽区泉秀街766号(景都大酒店旁)
南安市成功街行政服务中心(郑*功雕像旁交通大厦)
惠安县螺城镇北关街学园路18号(县公安局内)
晋江市和平中路1号
石狮市八七路358号
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777号
永春县桃城镇环城路63号
德化县浔中镇凤池街11号
泉港区泉五中路535号
洛江区安顺路4号(洛江交警大队旁)
台商投资区张坂镇黄岭村南山路(公安分局大门旁)
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六正常办公时间(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