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发放“留工稳岗”补贴
春节期间(2 月 11 日至 2 月 26 日,下同),对于企业安排外市户籍员工(含外地实习学生、劳务派遣员工,下同)留芜工作、生活和过春节的,采取“先发后补”方式,由企业按照每人1000 元标准为外市户籍员工发放补贴,区财政再按该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留工稳岗补贴(补贴按照区与镇街、开发区财政体制分级承担,下同)。鼓励企业配套相应资金以提高外地员工留工稳岗补贴标准。
二、给予“共享用工”补贴
鼓励鸠江区内企业之间开展共享用工,对春节期间开展共享用工达 7 天以上(含 7 天)的企业,按每人 500 元标准给予鸠江区内输出企业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 40 万元。企业开展共享用工,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对共享用工期间工资发放、工伤责任等事项通过签订协议予以明确,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或调休,以岗留工、以薪留工,鼓励企业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引导吸纳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不裁员、少裁员,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安排农民工就地过年的企业给予资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