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高铁行李被偷的有赔偿,可以要求高铁运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高铁运营公司有证据证明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其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害人自己承担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