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的,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在高考前,可以将学籍转回户籍所在地的高中,报名高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高考由教育部统一调度,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命制试题。考试日期为每年6月7日、8日(部分地区含6月9日),各省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高考并非中国公民获得文凭学历的唯一途径,还有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途径,所取得学历都是国家认可的学历。
【法律依据】: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三条 报名办法。申请报考高校的考生,原则上按其户籍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委会)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报名。省级招委会可按照以考生户籍为主、与在本地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一定年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就报名条件、时间和有关要求作出具体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