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最好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拟写好离婚协议书。
虽然民政局有统一的离婚协议书的格式,但其结构简单,基本对于离婚男女没有实质借鉴意义。为了防止在民政局拖延时间,或因意见不和又争吵,甚至防止一方反悔,提前拟写好并签订好离婚协议书,是十分必要的。
2、控制、调解好自己的心情。
3、尽量不要让亲友参加登记离婚的过程。
4、提前摸清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和所带的证件。
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首先要查询一下所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比如上海,每个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不一,这一点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站进行查询。
5、对婚姻登记机关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绝大多数,从素质上来讲,应该是过硬的,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很多工作人员对人和蔼,性格随和。但因为有些工作人员不是法律专业人员,因此,有些观点和做法也可能有些欠缺。
一、民法典离婚协议书签字就发生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签字时并未生效,因离婚协议本身涉及人身关系,再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情况下,离婚协议未生效。如果双方已经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及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否则如果一方反悔,另一发无法依据已经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主张自己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