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正常情况下,男方是不可以起诉要求退还彩礼的。但是在这三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第一,双方没有进行婚姻登记的;第二,虽然进行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同居的;第三,婚前给与并给男方造成经济困难的。
正常是不能的。法律上关于反还彩礼有几条相关规定,如果符合条件是可以反还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彩礼是什么意思?
其实结婚收取彩礼,是中国古时候就传下来的习俗。在古时候的订婚仪式上,男方家庭会主动以给两人订婚的名义,送给女方一份彩礼,包括一些聘金和物品。女方在收受彩礼后,会表明是否同意订婚。如果同意,就收下彩礼,并备一份回礼,回礼主要是女方亲自做的一些手工品。如果不同意,就将彩礼退回给男方。这种习俗就这样一辈传一辈。因此,在结婚时收取彩礼的观念,也就在人们脑海里根深蒂固了。
彩礼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女方的话,就是女方单独财产,否则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之后男方一般不能要回彩礼,但是如果两人没有在婚姻机关登记的话,就可以向女方要回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