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地归属于由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或者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法律依据:_x000D_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_x000D_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_x000D_
第二十八条_x000D_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_x000D_
第三十五条_x000D_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