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结婚可以有的证据如下:
1、身份证据,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结婚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
2、时间证据,被胁迫一方撤销婚姻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被胁迫的证据,围绕是否存在被胁迫或不被胁迫的事实提交相应的证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民法典在离婚时对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
《民法典》第1053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1052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请求撤销婚姻的时效是多久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