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婚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出生子女数以及离婚原因;
2、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表示;
3、有未成年子女或者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的话,需要对其作出生活安排,包括抚养方和抚养费的给付,以及探视问题;
4、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和处理;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可以包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若一方存在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其损害赔偿;
7、违反协议后的责任。
一、谁写离婚起诉书
谁去法院打官司就由谁来写离婚起诉书,也就是由原告来写。当然有的人为了打好这场官司,通常也会请专业的律师来代写。起诉状应当记明如下事项:1、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2、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3、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来说明没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
二、过错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怎样的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夫妻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谁赚多赚少,夫妻婚后所得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
(一)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
我国《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你的另一半存在过错情形,你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是这一条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难以收集证据,法院难以支持。
(二)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情况:
我国《民法典》第1092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1088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因此,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三)具体的财产分配
1、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得原则上平分,一方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2、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3、具体财产分配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财产分配上是一般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5、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主张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