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商标的保护采用“双轨制”,即企业遭到商标侵权,一是向工商局举报,二是向法院起诉;侵犯商标权行为构成犯罪的,商标权人还可通过刑事诉讼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因此,企业一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驰名商标侵权如何救济
先进行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维护权益,或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被侵权的驰名商标如何救济
关于驰名商标侵权如何救济,具体如下:1、中国法律对商标的保护是基于注册原则,普通非注册商标不能获得商标法的保护,但驰名商标则例外。将驰名商标的保护对象规定为两类,一类是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是“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另一类是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2、在注册商标争议程序中,普通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时效为自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对于驰名商标所有人,如果对方的注册是出于恶意,则不受5年时间的限制。3、当驰名商标与企业名称发生冲突时,只要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就可以向主管机关提出撤销该企业名称的申请,主管机关则必须依《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审查该企业名称是否属于“可能欺骗公众或对公众造成误解的”的情形。4、普通注册商标只能在所注册的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享有专用权,而“已注册的中国驰名商标”不仅在相同或类似的商标或服务上享有专用权,而且在不相同或不类似商标或服务上也受法律保护。5、中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方式为两种:一是“不予注册”,二是“禁止使用”。“不予注册”体现为驳回注册申请或撤销注册商标。驳回注册申请可在三个层次的程序中作出,即异议程序、复审程序及行政诉讼程序;撤销注册商标可在二个层次的程序中作出,即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撤销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禁止使用”多发生在商标民事纠纷中,适用民事诉讼程序。6、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将“禁止使用”明确列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方式,从而加重了被禁用者的侵权责任。
被侵权的驰名商标的该怎么救济
被侵权的驰名商标的救济为可以起诉。起诉的方式是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商标异议申请的途径是什么
商标异议申请途径是向负责审查商标的商标局提出。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下列商标异议材料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一)商标异议申请书;(二)异议人的身份证明;(三)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异议人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商标异议申请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
提出商标异议的途径是什么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异议申请有以下几种方式:(一)异议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二)异议人通过邮寄或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