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在中国刑法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他人获取了刑事犯罪所得,而采取措施隐瞒、转移、收购、代为保管等方式,以达到掩盖犯罪迹象、隐蔽财物来源或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是否必须与上游构成犯罪,不同法学家和案例也有不同看法。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一般认为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必须是上游构成犯罪,不能属于下游。具体来说,上游构成犯罪指的是具有刑法上的定罪量刑要件的犯罪行为,如贪污、受贿等;而下游行为则是与上游行为相联系的、更为轻微的犯罪行为,如销赃、藏匿、转移等。因此,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掩饰隐瞒的财物必须是从上游构成犯罪的行为中获得的,也就是说,只有在掩盖上游行为的犯罪所得才能涉及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隐瞒、转移、收购、代为保管等行为的,以掩盖其来源或者侵占罪犯的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