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持居住证子女可就近上学
昨日,合肥市法制办对外公布《合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6月23日前向法制办反映。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所有来肥流动人口都要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在肥享受就业扶持、社保、健康管理、儿童免费接种疫苗等公共服务。
流动人口来肥15日需办证
按照《办法,非合肥市户籍人口到合肥市居住,或者本市户籍人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居住的人员,拟在本市居住1个月以上,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者连续就读,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申领居住证。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15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住址、现居住地住址、居住事由、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
《办法称,将由公安机关负责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受理、制作、发放以及居住信息管理等工作。而且,合肥将完善人口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实现流动人口居住信息共享。
持证可享多方面公共服务
“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合肥居住、依法享有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的证明。”《办法规定,居住证持有人按照相关规定,可以在合肥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服务和就业扶持”、“在本市就业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居住满6个月、65岁以上的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心脏病患者可享受健康管理服务”、“随居住证持有人居住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可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享受儿童保健服务”等等权益。
而且,符合合肥人才引进条件的,或者居住登记1年以上,在合肥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居住证持有人,其子女还可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向居住地政府或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申请入学。
流动人口离肥信息要报送
合肥的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房屋租赁或者职业介绍中介机构需要注意的是,应当自与流动人口建立、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租赁关系、中介服务关系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报送当地公安派出所。”
如果流动人口的居住地址发生变更,当事人也应当在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变更登记,持有居住证的,居住证登记信息相应变更。若居住证持有人离开本市居住的,应当到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
对于不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办理住址变更登记手续的,可由公安机关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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