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是在派出所办理。办理居住登记卡所需要的材):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3、提供在有效期内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4、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户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证明;
5、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6、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